【反修例】上環一帶驅散市民被要求出示委任證 防暴警:呢個係無理要求 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29 18:07

最後更新: 2019/07/29 18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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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環一帶驅散市民被要求出示委任證,防暴警指「呢個係無理要求」。(now新聞截圖)

《逃犯條例》修訂爭議未平息,昨晚(28日)又有大批示威者在上環一帶集結;Now新聞拍攝有防暴警被要求出示委任證,但被指是無理要求。本報已向警方查詢,尚待回覆。

大批防暴警昨晚在海港政府大樓的天橋驅散市民,一名身穿黑衣的市民遵從指令向前行,惟仍被防暴警作出警告:「如果你再撞到我個盾,我會立即拘捕你!」該名市民稱:「阿Sir,而家已經一齊行緊!」惟其後多名防暴警仍將該名市民制服,並架設封鎖線,不准記者再前進。

有防暴警被要求出示委任證,但被指是「無理要求」:

點解要問我拎委任證,我已經著住軍裝,你係咪懷疑我唔係警察......得,呢個係無理要求,我唔會俾委任證你睇!

警方上周曾拍片指,便衣警在接觸市民及行使警權,兩個情況同時發生,就需要出示委任證。他舉例,當警察進行便裝巡邏時,雖然正在執行職務,但不需要出示委任證;當他截停市民,行使警權查問時,就必須表明身份和出示委任證。他稱,明白需保障市民權利,但也要取得平衡,讓警方有效執法。

劉又引述警察通例指,軍裝警員在3個情況下不用出示委任證,一是情況不容許出示、二是影響警隊行動或危及有關人員安全、三是要求不合理,但他並無詳細舉例解釋。